近期,雅安市公安局
一、拓宽外籍人才出入境、停居留渠道
对在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雅工作的外籍人才、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二、审慎适用财产强制措施
加强对公安机关使用冻结措施的审核把关,严格区分涉案账户与取证账户,准确适用冻结措施。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冻结资金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资金;慎用账户整体冻结措施,涉案账户为正常经营的企业的对公账户或个人用于经营的账户的,应当依法采用限额冻结;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账户、资金等,应当迅速核查,在查明后的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得无故拖延;查封、冻结期间没有开展审查、核实工作的,期限届满后不得续封、续冻或者延长查封、冻结期限。接到涉及企业账户冻结的投诉反映,应当在30日内完成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作出解除、变更或继续冻结的决定。
三、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常态化开展扫
四、开辟户政绿色通道
优化“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公众号微户政业务,开辟公安户政快捷预约办理 “绿色通道”,服务来雅经商务工人员等群众申(换)领、补领、异地换(补)、签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各类户政证照。申请人可关注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公众号,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微户政,经实名认证后一键预约办理相关户政业务。
五、建立交通违法“首违警告”清单
对下列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违法行为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全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因网络原因导致现场执法无法核实的,按照首次违法警告处罚:
1.不按规定停车;
2.驾驶中
3.驾驶中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六、建立交通违法“轻违免处”清单
对下列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现场执法时,口头告知违法行为基本事实、法律依据,责令当事人及时纠正,并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给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督促提醒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
1.机动车喷涂、粘贴
2.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3.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
4.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5.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粘贴或悬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