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凌晨5时许,名山区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在邛名高速往成都方向的服务区加油站超市内有群众遗失钱包,请派出所帮助查找。
经了解,报警人巫某17日凌晨从汉源出发前往成都,途经邛名高速名山服务区时因感疲惫在服务区加油站超市购买物品后离开。5时许到达成都收费站缴费时发现钱包不见了,钱包内装有现金1万余元,遂向名山公安报警求助。民警向加油站超市核查属实,工作人员在填写捡拾物品登记表后将钱包交新店派出所处置。民警通知巫某,并于当日12时将钱包归还失主。巫某收到钱包离开后,通过微信红包方式表示感谢被民警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