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名山区公安分局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火灾防控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打造试点、提升能力、重点整治”等举措,强力推进火灾防控工作。
一、着力打造消防安全试点工程。通过摸排选点作为消防安全试点工程进行示范打造。针对电气线路老化且私拉乱接现象严重,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消防大队及时查漏补缺,一方面向独居老人传授防火常识,另一方面配备了灭火器与消防水桶,专门安装了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器,除火灾报警外,遇到特殊情况,用遥控器手动报警时,报警信息会第一时间以电话与短信方式通知所属社区网格员和社区民警,方便独居老人报警求助并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二、着力提升乡镇消防事故快速处理能力。一是专门培训。组织开展辖区乡(镇)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对如何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火灾扑救、灭火器、消防摩托车扑救初期火灾等消防设施使用及通讯室与各乡镇值班室实现联勤等进行讲解,名山区20个乡镇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经办人4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突出村组。派出所民警结合“一标三实”信息大采集,深入社区、村组走访,重点对农村尤其是新村聚集点的用火、用气、用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纠正消防安全隐患。三是主动宣传。针对留守老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救意识与能力不足等实际,社区民警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员分片包干,上门向群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互救技能。
三、着力提升重点场所消防整治“攻坚力”。突出场所整治。针对近期浙江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大队对辖区洗浴场所是否办理消防手续、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定期检验并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场所员工是否熟练掌握灭火逃生常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集中整治。结合集中清查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隐患进行清理整治,对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家庭旅店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营造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