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环保督导和7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荥经县局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环保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台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了每个所队,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
二、梳理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改。一是节假日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多次联合县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管理。2017年共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起,教育警告5人。二是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节能减排,县局交警大队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城市噪音污染防治。及时印发《城市环境保护倡议书》,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反噪音承诺书,共同做好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工作,既让市民认识排放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性,提高自觉守法的意识,又体现公安机关爱民、护民的态度和向噪声扰民问题宣战的决心。四是实行河道警长制。将全县11条河流,2个水库按照区域划分为13个河段,确定7名局领导,6名派出所所长,11名民警为“河道警长”作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首要责任人,全力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工作。五是违法犯罪打击成效。2013年以来,我局共立涉及环境保护犯罪案件8起,刑事拘留16人,现已办结6起;查处涉及环境保护违法案件2起,处罚非法单位1个,违法行为人1人,罚款2.7万元。六是卫生城市创建。以周五清扫为契机,切实抓好网格化责任区卫生及本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面貌;加强机关内部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卫生知识培训,对伙食团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彻底清理了积存的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除“四害”工作的落到实处;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三、强化协同作战,提升治理水平。加强与环保、司法、国土、城建、执法、交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从源头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深度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的联动格局。
四、强化统筹结合,完善长效机制。依托《荥经县公安局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将节假日烟花爆竹燃放、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噪音污染管理、河道警长制实行、违法犯罪打击、卫生城市创建等纳入行动范围,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
五、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群防群治。立足公安机关在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媒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把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作为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设立举报电话、拓宽举报渠道,用群防群治力量发现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