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耕生产期间辖区农村治安秩序稳定,芦山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抓实“法制宣教、矛盾化解、巡逻防控、打击整治”四大行动,全力服务芦山县春耕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公安力量”。
一是抓实法制宣教强防范。针对当前春耕农忙时节,农民忙于田间耕种、疏于看家护院、治安防范薄弱等情况,及时组织治安民警深入村组大走访、大调研。通过召开群众法制宣教会、发放宣传资料、入户面对面恳谈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护、遵纪守法、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意识,切实减少或杜绝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是抓实矛盾化解促和谐。各派出所会同乡镇、司法所、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走访摸排,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涉及邻里、边界、用水等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讲法规、讲政策、讲和谐,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让群众集中精力抓春耕生产和田间管理。
三是抓实巡逻防控保安全。组织发动各村义务巡逻队、治安积极分子开展联户联防、邻里守望,加大对灌溉用电线路等易发案区域和部位的盯防力度和夜间巡逻力度;严密社会面控制,防止发生农用物资和农用设施盗窃案件。各派出所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私接乱拉电线等火灾隐患;交警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农用车辆等交通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对运输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农用物资畅通无阻。
四是抓实打击整治护民利。对农村盗窃、打架斗殴、损毁财物及有碍农”生产等治安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治安秩序。联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深化农资打假治理行动,对农资产品经销网点展开地毯式清查,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田间地头,严防坑农害农案(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