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门派出所民警接龙门晨阳希望学校老师报警称:在学校操场上捡到一个包,里面有银行存折和项链首饰,不知道是谁丢失的,请出警。接警后,民警赓即将捡拾财物带回派出所,经清检,包内有银行定期储蓄存单5张,共计130000元,项链2条、手链1条、手镯1个、戒子2个、耳针2对。由于包内无失主的相关身份信息,民警通过银行定期储蓄存单查找到失主的信息,经一标三实查询后锁定失主系龙门镇青龙场村村民黄某某,民警随后电话联系黄某某,对方称在成都务工,不能回家。龙门派出所将捡拾的财物妥善保管,黄某某回来后在家人陪同下到派出所领取了丢失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