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名山公安分局认真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及各项管理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档案毁损和危及档案资料安全等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档案管理安全意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组织各所队室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安全责任意识;健全汛期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收集汛期天气相关信息,提早作好应对工作。
二是及时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做好日常档案安全保管的基础上,各部门档案负责人分别在汛前、汛中、汛后对档案室逐柜逐卷认真清理核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留存。其间,重点查看档案室的门、窗、天花板等是否存在渗、漏水现象;电线、插座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和雷击隐患;防虫药、灭火器、温湿度计等药物与设备是否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切实堵塞危及档案安全的漏洞和问题。
三是积极预防,确保档案安全。根据我市气候潮湿的特点,为进一步做好档案防潮、防霉工作,分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配备了专用防潮、防蛀用品与设备;针对雨后升温,空气中含水量急骤增加,不利于档案存放的情况,加大案卷干燥剂投放量,定期对档案库房温湿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利用除湿机严格控制档案室内湿度,严防纸质档案发生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