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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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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雅安市公安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计划,全力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公安一体建设,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整加强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法制支队,为全市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局党委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事项。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推进会。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工方案,纳入对内设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细化任务,定时定责,项目化推进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为牵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全面加强学习,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堡垒。制定多层次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此项内容作为重要板块纳入会前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时完成;以党员民警为主体,专题学习结合日常宣贯,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2.持续加强警示学习教育。每季度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制发了《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坚决查处说情干预、打听案情”等涉及违反“三个规定”内容。组织民辅警集中学习,并严格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等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办法。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制度化将“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的学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汇报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党委、各支部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政治轮训,谈心谈话等积极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夯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使不能过问、不敢过问成为公安民警的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公安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建立完善市公安局法治账图,形成市局及各部门、各岗位权责清晰的法治账图体系。及时调整发布市公安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组织市局相关部门按照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行使层级等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动态调整后,公安局市本级权责清单共838项,其中: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687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检查43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编制责任清单,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一网通办”“川渝通办”“一窗通办”改革,完善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市公安局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共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的通知》,制定印发雅安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六个一”达标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机制,将“一窗通办”改革纳入专项督察及“督考推”重要内容,全面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扎实推进“综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市公安局综合窗口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2次,持续开展上门办证、送证服务,将“办事窗口”搬进百姓家中。

3.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置“1+3+2”架构,加强统筹组织,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指引清单》,先后出台《雅安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六条措施》《“稳经济、优服务、护发展”18条措施》《雅安市公安局节假日“畅行十三条,舒心游雅安”便民服务措施》《“雅安好停车”便民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9个分县局同步制定服务保障措施121条,并成立“警企协作办公室”,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对全市40个重大项目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优化民爆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流程,协调开通“绿色通道”,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提升执法温度,积极推行“柔性执法”“首违免罚”“轻违免处”等举措,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安全指导服务等,多措并举切实服务企业发展。扎实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落地,经验做法在全省作交流发言。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市“一网通办”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

一是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和宣传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党委会前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时完成,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与年度述职述廉相结合,个人形成专题报告,大会述法,接受广大民警监督评议。

二是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调研论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承办完成《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立法项目。强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修订《雅安市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决策主体权责清单》,明确公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审查、集体研究、决策评估等相关决策程序,全面推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实施重大公安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今年以来共审核合同114份,纠正合同瑕疵300余处,提出修改建议350余处。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通过雅安公安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公安通告、警方提示、警民互动、公众参与等工作成效,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在四川公安政务服务网推动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数据3250条。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一线执法民警均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执法办案场所落实音视频全覆盖,案件全部实施网上流转,所有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实现执法办案全程记录、可回溯式管理。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一线办案单位法制员全覆盖,不断完善派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员制度,公职律师辅助完成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法制审核前置,实现所有行政案件均通过法制审核。

2.狠抓执法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执法不严、侦查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违规“查扣冻”专项整治,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所有案件进行清理,重点发现和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开展“不合理罚款”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处罚裁量权,落实《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指导意见,在警综平台落实运用好均衡量裁系统,对处罚的种类、范围和幅度按照违法情节进行相应调整,确保相对公平正义。

3.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制度体系。分级开展市县两级案件交叉评查,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逐一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通过持续不断整治,全市执法办案水平大幅提高,今年共随机抽取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272件进行网上考评,经初评、申诉、复评等程序,不合格案件0件,优秀案件率达40%。在重点评查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同步评查执法信息化应用、涉案财物管理、执法音视频管理、均衡量裁使用、执法场所管理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件制作通报逐案指出存在的问题,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大会评析说明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自身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具有雅安公安特色的执法办案规范制度体系。

4.着力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细化《雅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方案》《雅安市公安局2023年度实战练兵绩效考核细则》《雅安市公安局教育训练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制度,落实《雅安市公安机关执法民警“练战比”实施方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方式对执法岗位民警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确保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持续开展“法制大讲堂”专题学习8堂、在市公安局主页专题栏目中新增“新法速递”栏目。积极组织民警全员学法考法,共367人完成线上注册,全员达到100学分,全员完成考试,考试成绩优秀的(大于、等于90分)295人,占比80.3%,及格人数366人,占比99.7%。加强法治队伍配备和培养,落实执法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对每年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法律适岗能力测试。持续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竞赛、岗位比武等多种形式,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培育“多能、专能、高能”执法队伍。 

5.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虚假诉讼案件,对1起控告他人虚假诉讼的刑事立案复核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作出维持决定。严格执行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公安局和雅安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在侦查阶段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羁押必要性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经审查不需要羁押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分情况作出相应决定。

6.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防止、坚决纠正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四川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雅安市公安局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要求,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督、督导巡察、业务检查范围,定期梳理汇总有关主动填报、倒查发现和追责问责的数据,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体民警自觉履行“三个规定”。加强线索核查,通过举报箱、公开举报12389电话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落实“三个规定”的信访投诉举报。全面落实向案件当事人、律师履行“三个规定”告知义务制度,进一步畅通执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专业调解为主体,行业调解和民间调解为补充,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调处化解体系。推动落实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深化“公调对接”,积极推广“警民联调”、“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工作经验,聘请退休法官、退休民警、退休律师等经验丰富人员担任调解员,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实效性。在已经运行的50个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88人(专职35,兼职153)。今年1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纠纷类警情13927起,接处警转矛盾纠纷13751 起,转纠纷调处率98.74%,矛盾纠纷调解成功12895起,成功率93.77%。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县级、市级公安机关三级研判上报机制,统一风险等级“高、中、低”评定标准,分级分类建立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的矛盾风险台账,逐条对突出矛盾风险事态发展走向及时评估,依据现实状态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完善后续跟进举措,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掌握,严格“防控在早、化解在小”,尽最大可能避免“民转刑”等极端案事件发生。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今年共接收涉黑恶举报线索34条,核查办结32条,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交办的4条线索均已办结性反馈,移交纪检部门问题线索2条,移交组织部门问题线索1条,提级核查线索1条;立案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恶势力组织案2起,采取强制措施35人,查扣涉案资产300余万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其中雨城“9·14”涉网黑恶犯罪侦办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2.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强两法衔接,制定完善一系列协作机制,对公安机关履行与行政机关执法协作的法律边界、协作标准、程序实体、协作协助内容、证据标准、协同执法等作了细化和界定。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对涉企刑事“挂案督办”。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行为,从刑事执法上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以案为鉴,积极帮助涉案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筑牢企业防火墙。

3.严厉打击食药环知犯罪。结合“新篇”、“昆仑2023”等系列专项行动,立足打击犯罪主责主业,探索完善“提级研判、合成孵化、合力打击”工作模式,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建成打击涉企犯罪专业队伍,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7次,摸排核查违法犯罪线索20余条。移送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0件194人,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2件、厅督案件8件,大要案4件,获得公安部、省厅贺电表彰5份,“大运会”战时红榜加分两次成功侦破2起特大网络传销案、5起串通投标案。

4.强化生态保护,严打违法犯罪。以“昆仑2023”“保护生态2023”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共立案查处森警领域各类突出犯罪51件,移送起诉107人。一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进一步树牢“情报导侦”理念,聚焦贩卖野生动物通道、枢纽,紧盯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切实加大对大要案件线索排查、情报研判、案件串并力度,查破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6件,移送起诉38人。二是持续深化林木资源犯罪打击工作。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与林木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林木资源犯罪活动,共立案查处破坏森林及林木资源、珍稀植物犯罪案件13件,移送起诉31人。三是全力做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打击。紧盯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广辟线索来源,用好“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持续加大打击震慑力度,坚决遏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活动多发势头,查破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8件,移送起诉31人,为落实长江禁渔计划提供坚强后盾。四是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等农用地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省厅绩效考核达标清单中关于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任务,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等农用地犯罪,查破非法占用农用地类案件4件,移送起诉7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六)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开展执法办案场所检查,规范场所使用,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执法活动及“不合理罚款”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受立案巡查和案件评查,严格按照省厅案件抽查参考标准,常态化开展受立案网上巡查,落实支队月巡查、县(区)周巡查和所队日巡查制度。对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立案不及时和降格处理等问题进行巡查通报。截至目前,全年共巡查警情案件3855件,纠正问题警情35件,形成通报12期。通过持续不断的巡查整改,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宣传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主动策划开展主题宣传,走进社区“联包帮”大院,开展国家安全、禁毒、节水、防拐、反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6次,共发放各类宣传册(单)10000余份、小礼品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宣传教育群众13000余人次。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向企业、市民宣传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5次,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主题活动3场,融媒体发布微博142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364篇,抖音发布短视频123条,原创宣传视频制作186条,典型案例警示类视频142条,宣传印刷品发放90000余份,原创平面宣传图233张,酒驾、超载、超员、交通事故等案例曝光421次。对23起网络涉警舆情进行先期处置,不断坚实舆论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是深化警务体质机制改革、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度与先进市、州相比较为滞后。中心建设推进缓慢,导致警务系统应用不畅,执法管理体系构建不够完善,中心受警力限制,无法及时配备专业的中心运行管理团队,无法做到“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导致一线执法办案人员不愿“多麻烦”,实体化运行使用率不高。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公安法制队伍人员配备还不够专、精、尖,与新形势下工作需要还有差距,法制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通过法考人数相对较少。二是分县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配备参差不齐,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民警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有所欠缺,执法规范意识有待提高,战术技能不熟练,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推动、依法决策、学法守法、法治考核的责任,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点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等重要改革举措,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公安法制队伍业务建设、力量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等“四项建设”,着力解决全市法制部门“量少”“质弱”两大“顽疾”。纵深推进《雅安市公安局法制工作三年规划》,推动公安法制队伍增量提质,培育高水平法律顾问团队。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建立激励机制,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鼓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申请公职律师执业,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对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和疑难案件开展研讨,建立各有特长的专业化公职律师团队,鼓励公职律师对自己所在警种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化研究。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加强执法全流程管理,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轨道内规范运行。持续规范完善执法办案机制,进一步规范民警日常执法办案行为,提升公安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执法运行模式。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制约,确保执法权力在公开透明环境下公正运行。大力推行网上执法监管,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智能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民警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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