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事情的处理不仅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在法律面前,大吵闹未必有“大搞头”,违法必定被追究。
这不,宝兴县发生一起车祸,受害者家属不听劝阻,堵路要求高额赔偿。公安机关依法对恶意堵塞交通的4人处以罚款和治安拘留,并对参与堵塞交通的5人给予训诫。
交通事故酿惨剧家属堵交通
7月4日12时40分左右,宝兴县陇东镇女司机孙某,驾驶小客车,在由陇东镇返回宝兴县城途中,车至两永路即两河口至永富2KM+600M处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袁某受重伤,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两车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宝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然而,就在民警勘查结束疏导因车祸堵塞在现场的车辆时,死者家属不听民警劝说堵路。当时,正值周末,学生返校,工人返厂,游客返家,两永路车多人流量大,现场被堵车辆多达200余台,被堵人员1000余人。
民警齐上阵7小时恢复畅通
此事发生后,当即引起宝兴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宝兴县公安局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先后赶到现场,讲政策,说法律,告知死者家属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恢复交通,以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同时,深入浅出地讲明阻断交通是违法行为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家属情绪激动,对于民警多番宣讲、劝说置之不理。
宝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苏朝全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公正、公平处理“7·4”重大交通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道路交通。
当天16时30分左右,宝兴县公安局组织民警等,分警戒、处置、交通保障和取证4个小组,赶到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当天19时许,由宝兴县公安局政委余学伟统一指挥,副局长陶海、郑当带队,迅速对堵路现场进行了警戒隔离,喊话宣传、政策讲解,撤除路障,现场录像取证等工作迅速展开,经过半个小时的全力工作,被堵断长达7个小时的两永路,终于恢复通行。
堵塞交通违法4人被拘留
为严肃法纪,打击以极端违法手段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7月6日,宝兴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
专案组由宝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法制室配合,抽调刑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参与。通过周密调查,缜密取证,7月8日,宝兴县公安局依法对在“7·4”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为求高额赔偿恶意堵塞交通的吴、王、陈等4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对参与堵塞交通的杨某等5人给予了训诫。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8项明确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王洁琼记者彭加权
三言两语:
解决问题走正规渠道
在交通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脆弱,死者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尊重生命,珍惜生活,安全出行从自己做起。
鲜活的生命转瞬逝去,留给亲人的是巨大的悲痛。但解决问题要走正规渠道,理智行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对话、协商和调处,任何试图超越法律界限、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宝兴县这起因车祸而引发的案子,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但教训深刻,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