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结合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实施方案,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切实解决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动态完善行政、刑事执法权力清单。
严格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动态清理梳理行政、刑事执法权力清单,准确界定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执法权力,明晰权力边界,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2.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规范性文件、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二)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方面
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整合队伍,优化结构,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规范执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执法制度规范,重点在受立案管理、案件“两统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场所管理、两法衔接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4.规范行政管理服务。
实行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清理规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提高执法窗口服务质量。
5.健全接处警工作机制。
严格规范接警、出警、处警行为,严格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研究推行警情回访制度,防止有警不接、接警不处、处警不规范等问题。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和执法办案保障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强与社会保障局、烟草、税务、食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建成并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案件双向咨询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网上流转,两法之间衔接紧密、无缝对接。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
7.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采取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在执法现场安装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跟踪记录等方式,实时记录出警、受理、办理案件全过程,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8.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行政执法权限争议调解机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探讨研究,力争不发生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事项。
9.全面加强案件管理。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建成案件管理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在基层办案单位逐步建成案件管理室,落实受案登记制、首接负责制、案卷管理制、案件审查制、案件评查制等工作机制,防止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拖不决以及降格处理等问题。
10.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
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强化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面
11.加强执法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完善执法质量网上考核体系;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活动动态管理,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管;对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完善行政复议相关流程管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
12.进一步健全执法考评体系。
健全完善以执法考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指标,重点加强执法安全、办案质量考评,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同时,探索建立优秀案件、优秀执法人员和优秀执法单位的表彰奖励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13.推进法制员制度落地落实。
不断完善一线办案单位派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员制度,健全法制员选任、管理、使用、考核制度,实现一线办案单位法制员全覆盖,发挥法制员对本单位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职能。
14.健全学法培训长效机制。
市局及各分县局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适时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学习新法新规,依托“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开展执法全员培训。
(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15.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继续与雅安电视台合作推出《雅安警方》栏目,并由公安民警出任节目主持人,以近期市内发生的典型案件为背景进行剖析,以案说法,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打造以案释法精品栏目。
1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规范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考,在取得法律资格证的民警中优先聘任公职律师,保证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调整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审委员会,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积极开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法律问题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下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制支队,法制支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贯彻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明确各部门、各分县局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各部门要切实按照考核内容及任务分工完成各项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任务完成的督促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规范整理,及时报送各类档案、台账。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