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勘查、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确办案”打击犯罪新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新特点和新要求,雅安市公安局今年以来,十个举措力促打击成果提质增效,其中2017年1-5月,全市“盗抢骗”专项行动审结起诉1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1.8%;追逃46人,已超过全年既定任务15%;全部刑事案件现勘率达到97.17%,“盗抢骗”案件现勘率达99.78%;命案侦破立案、破案率达到双100%,“平安雅安”继续向纵深贯通发展。
1.转变打击理念。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顺向流程”向“逆向流程”转变、“先抓人后取证”向“先取证后抓人再补证”转变、“封闭执法”向“公开执法”转变,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增强讼据意识,严格程序规范,强化责任追究,防范执法过错,进一步提升打击刑事犯罪能力。
2.明确职责分工。全市刑侦部门应当按照层级分工,落实侦查打击责任。市局刑警支队负责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涉暴涉恐和有组织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跨区域、系列性、团伙性犯罪案件、非接触性新型犯罪案件的组织侦办工作;分县局刑警大队负责本辖区的所涉刑事犯罪案件和市局交办案件的侦办工作,指挥和指导责任区片区刑警队、派出所侦办辖区内其它多发性、一般性犯罪案件。
3.推行快速办理。对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分县局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进行侦办,一般应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15日内办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4.推广适度经营。分县局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及合成作战室的侦查经营指令,立足本地开展侦查经营工作,及时上报侦查经营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刑侦部门侦办跨区域、系列性、团伙性犯罪案件,应当按照“定人、定案、定证据”的要求,开展适度侦查经营。
5.重视扩大战果。凡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的案件都要开展扩线深挖,通过“全国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全国跨区域犯罪线索平台”,强化串并核查、研判层报等多重工作,力争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实现打击质效的最大化。
6.推行整体移诉。对跨区域、系列性、团伙性案件的全部团伙成员和全部案件,要尽可能集中到主办地进行整体移送起诉,实现累积打击效益。对多地共同经营的团伙、系列案件,市局视情予以指定管辖或组织联合打击,实现战果共享、打击质效最大化。
7.严格执法管理。一是必须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安全,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依法管理、统一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命案卷宗评查制度,确保命案办案质量万无一失。四是落实《案件办理终身负责制》和《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
8.强化追赃挽损。市局刑侦部门督促各分县局必须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要把追缴赃物作为评价打击破案绩效的内容,建立相应追赃止损考评奖惩机制,运用法律和政策,最大限度地挽回人民群众损失,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9.加强宣传防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打击防范宣传工作,定期梳理分析犯罪手段特点,形成专业防范与社会力量防范结合,依托新闻媒体、公安政务微博进行多层次的宣传;逐步形成“公安部门主导、社会组织参与、人民群众支持”的打击防范新格局。
10.推行市级刑侦部门实战化。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市级刑侦部门要转变观念,从传统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向实战化、实体化转变。明确实战职责任务,切实承担起对暴恐案件、重大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非接触性新型犯罪案件的直接立案和侦办,组织指挥和技术保障服务。改革运行模式、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满足实战需求,确保工作职能体现实战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