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雅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公安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构建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互相促进、融合共赢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创新运用视频、专栏、图解、H5等形式,推进新闻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同频共振,多角度、多层级、多类型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2、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按照前期制定印发的《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由法制部门负责,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完善合法性审核机构设置和审核人员配置,加强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和业务培训。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严打涉疫违法犯罪。今年以来,查处涉疫行政案件51起,行政处罚129人,1人不予处罚。立案侦办涉疫刑事案件66起,移送审查起诉31人。
2、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抓好《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活力15项措施》、《雅安市公安局“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措施15条》、《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收集汇总并认真梳理各分县局、相关警种走访、调研、服务企业工作了解到的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依政策制定出一系列符合雅安实际的公安便企服务措施,形成一批有突破化的制度化成果。
3、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公安机关涉及的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依托相关平台、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目前,共计组织检查了32家爆破作业单位,1家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4家保安服务业,98家特种行业单位。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将“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和雅安实际,细化任务分解,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从执法队伍建设、装备经费保障、制度机制完善等方面全力推进,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落地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及时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公开市公安局市本级十大类行政权力事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相关内容,同时依托平面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信息。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今年1月1日起在四川公安政务服务网统一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共公开行政处罚数据3293条。
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落实现场执法记录规定,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在运行的58个派出所有95%以上建有询问室,9个分县局均建有询问室、听证室。一线执法民警均配置了800多台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民警的执法行为,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车管所民警100%配备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统一标准、规范设置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严格落实“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开展工作、进入办案区后一律采集信息、在办案区内一律有人看管、办案一律有录音录像”的“四个一律”工作要求,确保执法办案全程记录。
三是严格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一线办案单位派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员制度,健全法制员选任、管理、使用、考核制度,实现一线办案单位法制员全覆盖,发挥法制员对本单位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职能。市公安局及9个分县局均按队建制成立了独立的法制部门,有专门机构和专门编制,按照2人以上配置了专业法制人员,同时在执法办案部门配备兼职法制员,全市共配备专业法制审核人员40余人、兼职法制员260余人。市县公安机关法制员由本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统一管理,不断完善派驻、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员制度,健全法制员选任、管理、使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法制员对本单位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职能。
2、强化执法监督。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雅安市公安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查找全市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通过“学、查、改、建”,进一步端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纠正一批错漏,补正一批瑕疵,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批制度,形成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共参加行政应诉5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2、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结合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市公安局及时拟订下发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确保了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进一步完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信息维护。设置专栏及时公布市公安局的便民服务措施、警方公告、工作制度、投诉及查处结果等内容。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在全市基层派出所推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运行模式,整合调解资源,推行调解前置前移,成效明显,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雨城分局河北派出所创新推出的“公调对接”模式得到省委政法委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该派出所已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加强复议复核工作。积极受理、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将行政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5件,其中维持5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1件,决定不予赔偿1件;国家赔偿案件复议2件,维持2件,1件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予以维持。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1、联动创新精准普法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能职责,业务警种结合具体工作开展普法工作。刑侦部门牵头宣传刑法,治安部门牵头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部门牵头宣传禁毒法,出入境部门牵头宣传护照法、出入境管理法,反恐部门牵头宣传反恐怖主义法,交警部门牵头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局各部门对外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以典型案例解读法律、宣传法治。在《雅安日报》法治栏目开设专题活动专栏,在北纬网、四川新闻网雅安频道开设专题活动专栏;充分运用@平安雅安微博、微信等一切宣传资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打造一些精品稿件向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投稿。其中,《警方破获盗窃铁路设施案》《疯狂的丈夫》《隔着网线,不是所有人都很善良》等典型案例被央视说法类栏目采用。
2、强化统筹和表率示范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与年度述职述廉相结合,个人形成专题报告,大会述法,接受广大民警监督评议。二是落实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市局党委将宪法法律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并制定《2020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目前已按计划完成11次会前学法,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学习等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集中法治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每批次新任职干部均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工作,累计组织开展宪法宣誓6批次75人。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以公安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目前我局已正式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现有公职律师9名,在推进依法行政、实施重大公安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共审查各类合同28个,撰写办案指引3个,出具审查意见9份,党委决策机构认真采纳、充分论证,保证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从执法队伍建设、装备经费保障、执法机制完善等方面全力推进,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度与先进市、州相比较为滞后,推动缓慢。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是深化警务体质机制改革、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警务信息系统的共享整合,实现从接报警、立案到案件处理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突出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强化对受案立案的源头管控,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如实受立案、依法办案,实现辅助办案、支撑办案、监督办案多效能的最大化。目前我市执法办案管理建设推进缓慢,导致警务系统应用不畅,执法管理体系构建不够完善。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公安法制队伍人员配备还不够专、精、尖,与新形势下工作需要还有差距,法制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通过法考人数相对较少。二是分、县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配备参差不齐,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三是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民警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有所欠缺,执法规范意识有待提高,战术技能不熟练,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雅安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纳入当地“十四五”规划。同时,抓紧研究设计方案,本着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体现智能化管理、合成化作战、专业化保障、全程化监督的要求,努力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的执法办案管理模式。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法制部门人员的配备,从数量上、质量上满足新形势下公安法制工作的需要。加强公职律师使用锻炼,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在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公安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执法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科学设置教育训练内容,开展阶段性集中学法和法理研讨。大力推行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执法民警必须经过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执法,对执法岗位民警定期进行基本业务知识测试。
(二)优化执法服务举措,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业所需、民生所向、群众所求,围绕户籍、治安、出入境、交通等行政管理事项,从下放许可、放宽条件、压缩时限、定制服务等方面着眼,让各市场主体感受到公安改革带来的便利。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大力推行“四个办”,切实推行网上预约、“一站式”“互联网+公安服务”、自助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服务模式,务实高效服务企业群众。二是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切实加强我市医疗、教育、电力、金融等行业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履行好普法责任,针对涉企多发易发经济犯罪开展宣传,以案例释法、预警提示等多形式、全方位督促企业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防护和监督机制。强化涉企案件侦办,从严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坚持与时俱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升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理念,全面提升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强化技术支撑,汇聚多方资源,提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效能,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全面推进“公调对接机制”、“110接处警社会联动机制”等工作,积极推进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应急联动服务机制,统筹好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大调解等部门力量,运用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拓宽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四)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各类信息系统和平台,重点抓好执法记录全程化、执法信息公开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流程程序化等工作,以信息化倒逼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复议复核层级监督功能,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机构的个案指导,案件评查及个案监督,坚持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分析讨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