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棉县公安局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旅馆业主经营行为,深入推进“行业场所防控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清查宾馆旅店87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5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治安处罚12起,责令停业整顿2家。
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管理。组织旅馆业经营负责人、前台登记员开展教育培训,集中签订了《石棉县旅馆业治安管理保证书》,要求前台登记员必须及时准确登记、录入、上传住宿人员信息,规范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杜绝“一证登记多人入住”、“非本人证件登记入住”、“无证入住”、“非有效证件登记入住”等现象发生,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验证登记制度。
加强分析研判,增强信息效能。将旅馆信息系统与其他公安信息等平台有机结合,依托每周集中研判机制,加强对信息的深度研判和应用,实时掌握重点人活动轨迹,研判新案动向,利用信息系统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名。
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旅馆行为。一是治安大队明确专人不定期对辖区旅馆信息上传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确保旅客登记信息准确。二是关注异常入住、系统报警及一日以上不上传信息的旅馆,及时查明原因,防止因旅馆业违规经营和工作疏忽造成阵地失控。三是对旅馆信息出现问题的,加强与派出所的信息互通,于当日24时前交由辖区派出所调查核实。四是凡发现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坚决关停;对验证不细,无证入住、一证多住的坚决顶格处处理。
落实工作职责,严格责任倒查。一是要求派出所每3天至少对检查一次辖区旅馆,并将检查记录及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治安大队每周至少抽查一遍演练。凡检查频率不符合要求的,由县局纪委通报批评。二是推广新棉派出所“分”、“查”、“教”、“考”行业场所管理四位体系先进经验,督促前台服务人员做好旅客住宿信息实名登记及录入上传工作,对数据采集不完整、迟报、漏报、不报和不按规定验证登记的责令整改。三是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的旅馆,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屡教不改的坚决停业整顿或取缔,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