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森林公安局结合林地清查和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工作获悉情况后,依法查处一起“小龙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
经查,荥经县龙安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2月,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情况下,在龙苍沟镇杨湾村的“田坪子”(小地名)修建小龙虾养殖场,经鉴定占用林地面积3.95亩,折合2634.65平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荥经县森林公安局对荥经县龙安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作出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5328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