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四川富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马某某为解决栗子坪乡栗子村3户无电户通电的民生工程,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栗子村1组(小地名:木事脚德)的林地上架设输电线路时,擅自将输电线路下的树木毁坏。
经查:马某某共毁坏林木45株,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砍伐林木树种为杉木树、核桃树、桤木树,林木总蓄积为4.246m³,折合原木材积为2.645m³,涉案林木总价值为94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马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石棉县森林公安局对马某某作出责令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倍的树木,计135株,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计1899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