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治,汉源县局在前期环境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治,全力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改善环保整治成效。
一、层层动员再加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治全覆盖。一是多次细化完善《汉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环保监管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汉源县公安局全面整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确保环境问题整治逐项落实、深入推进;二是召开10余次会议,研究分析环境整治工作阶段性重点和措施,确保人人有责任、有义务;三是对各警种任务、范围再次明确分工,要求各警种讲规矩、讲政治、讲纪律,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业、场所、矿山、企业等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治,杜绝以打招呼、临时关闭等手段敷衍了事的情况。
二、法制宣传再深化,把握宣传导向,赢得群众大支持。一是加强民警执法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民警环保法治理念及执法办案能力;二是利用汉源电视台、最汉源、大渡河阳光调频、公安微博、街面LED等媒介平台,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环保工作;三是在“一标三实”工作中以张贴宣传通告、以案讲法等形式,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的自觉性,已开展环保法制宣传11场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00余条次,印刷、张贴、发放《关于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8000余份、《机动车环保倡议书》6000份、其他宣传资料约30000份,发布微信9次、微博19条、设置禁止“黄标车”危化品车辆驶入县城,设置禁止鸣号路段3处。
三、查处力度再加大,形成高压震慑,违法行为零容忍。一是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健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击查处机制,开展了油烟减排、噪声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黄标车清理等专项行动;二是不定期组织民警检查辖区各商业场所、重点单位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现噪音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对初次违反规定噪音扰民的进行批评教育、训诫,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对多次制造噪音扰民、噪音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已检查油烟排放摊点192家、督促安装油烟净化机64台、指导16个摊点完成油改气工作,侦办涉环刑事案件2起,办理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等行政案件40起、查处单位13家。
四、信访问题再攻坚,注重回访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坚持“信访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群众不满意不合格”与信访问题“不过夜”原则,对上级和相关部门接转的信访案件落实专人快速办结,及时消除社会影响;二是严格落实复查措施,对因环境问题影响居民生活的场所、区域,落实回访工作责任,定期对场所负责人开展约谈见面,提醒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对周边居民开展回访,动态掌握行业场所运行情况,坚决杜绝扰民问题“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