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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国人居留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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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外国人居留证件宣布作废,持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外国人居留证件至雅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该居留证件将被宣布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负责。

持证人姓名:YANE NYOI;中文姓名:阿勇;国籍:缅甸;护照号码:MF909414;外国人居留证件号:101880267(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

特此公告。

 

 

雅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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