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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细化措施落地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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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行动一是每日数据“日发日清”。二是人员身份“应查尽查”。三是从严“审核把关”,保证核查收回数据的全面性与准确性。是汇总“每日专报”,为全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

2.开展末成年人权益保护行动。成立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推进和完善校园“三防”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及活动的管理,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宣传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培训机构完善机构内的消防设施,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教职工准入制度有效落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在校未成年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切实防范化解涉校、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强化前端治理、警校共育,压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侵害案件、意外死亡和被“欺凌”事件。

3.开展脱贫人口户籍服务行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户籍和实有人口管理职能,一方面全面放开进城落户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增强城镇对区域人口的吸附力,进一步提高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在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另一方面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协助相关部门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人口核查工作继续实施低收入家庭子女专门落户政策,主动服务控辍保学工作。

4.开展易地搬迁人员户籍服务行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围绕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人员在迁入地落户;对于暂不愿迁移户口的搬迁安置群众,创新实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居住登记证管理制度,为搬迁安置群众办理居住登记证,充分保障安置群众在子女就读、就医以及购买医保、社保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5.开展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六进六边”和“百万警进千家”活动,探索创新城乡警务模式,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推进机关警力重点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村(社区)前置,落实社区一区一警两辅、农村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组织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努力打造专群结合的社区警务团队,开展经常性社区安全风险及周边各类重点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通报倾向性、苗头性线索。社区民警由“下社区”变为“驻社区”,就近就地为民办实事,提升见警率、管事率。

6.开展服务保障质效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跨省户口“一站式”迁移机制,积极探索更多户政业务服务“跨省通办”便民措施;积极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措施。实施六大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通过建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改善老年入网上办事体验、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等措施,精准解决老年人办证难问题,提升便民服务效能。

7. 针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等5类业务13项审批推出了“行政许可容缺受理专属订单式一次性告知书”机制,即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一律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凡公安内网能查到的具有证明效力的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再提供纸质材料;对于较复杂事项,告知申请人需准备材料及注意事项,并允许服务对象通过邮寄等非现场递交方式补齐材料,通过系列措施,切实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8.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坚持党建统领、专群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力量资源优势,会同乡镇(街道),深化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衔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延伸至社区警务室,不断提升驻所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调解量和化解率,实现城市、城镇及重点乡派出所人民调解员驻所全覆盖,人民调解员直接调解比例达到80%以上。对挑头闹事、扬言恐吓、预备实施暴力犯罪的,依法及时打击处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和谐稳定。

9.开展社会治理体系大优化行动。探索警网融合模式,建立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机刮,积极打造包括民警、辅警和治保会、网格员、保安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以及各方社会力量在内的社区警务团队,一是不断规范发展保安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保安队伍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同时大力发展、有效整合村(社区)义务巡逻、街头路面流动巡防、场所部位治安守望、“红袖标”队伍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发展平安志愿者队伍,组织发动全市人力三轮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从业人员和城市环卫清洁员、商业店铺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实现警务工作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积极组织网格员开展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一标三实”工作,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同时广泛发动社区基层组织、单位、村组干部、群众,深入走访失业下岗人员、无收入群众、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帮扶措施。围绕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派出所所长进入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合理调整优化城乡社区警力资源配置,推进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班子,充分借力基层党政,整合基层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社区警务工作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

10. 开展枪爆危险物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护旗3号”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枪爆危险物品领域大排查专项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在枪爆危等公共安全领域监管能力,清缴非法枪爆物品,铲除枪爆源头祸患,堵塞安全隐患漏洞,实现“管好危爆物品”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打响”“炸响”,确保“万无一失”,努力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1.开展民族地区双语警务行动。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河北派出所“戴鹏工作法”“周大姐调解室”,始阳派出所“藏汉双语调解室”,九襄派出所“德古调解”为样板,打造更多基层多功能战斗实体的“雅安品牌”,创建市县联动、相互补充的“公调对接”新格局,以此激发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宣教活动,紧密结合扫黑除恶、“秋风”等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强化“人防”工作,持续大力发展、有效整合社区(村)义务巡逻、接头路面流动巡防、场所部位治安守望、“红袖标”队伍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推广“大院长”制、“治安户长”制、“十户联防”制等防范措施,强化邻里守望、互助联防,营造起民族团结、友好、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基层民警的民族政策法规的法制教育,全面了解掌握各民族生活习惯、风土人情和宗教信仰状况,积极开展“学民族语言”“岗位练兵”等系列活动,畅通民警群众双向交流的互动渠道,积极营造民警群众平等交流的氛围,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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