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人员进城落户工作启动以来,芦山县局高度重视,将行政事业人员进城落户工作与户籍人口信息清理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下,采取“五进”举措,切实把行政事业人员进城落户工作做细做实。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县局主要领导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一标三实”绩效考核的范围,并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将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为了指导、督促、推进此项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治安管理大队针对各派出所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督促指导,及时跟进。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县局将涉及的人员进行分类,先解决工作地在芦山县的进城落户问题,打开了工作局面;同时,加强宣传,耐心解释,取得了涉及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工作稳步推进。
巧借资源,集中促进。对户籍在芦山县但在外地工作的人员,辖区各派出所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等工作到涉及人员家中进行政策宣传,并从“一标三实”信息内查询涉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时将要求通知到涉及人员。
不言放弃,后续跟进。在考核结束前,芦山县尚有4名在外地工作的人员未完成进城落户,辖区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宣讲政策;其中1人在雅安工作,经派出所多次通知后仍未完成,县局主要领导立即与其所在单位领导联系,督促此人在考核结束前完成进城落户;对未完成的3人,县公安局已向所在单位发出了协助督促函。
长远计划,常态挺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公安局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进城落户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建立了凡招聘为上述人员的在政审工作时一律转户后再进行审查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