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11时18分,芦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芦山县芦阳镇东门大桥护栏中间坐着一名女子,好像要跳河,请出警。
接报后,芦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仔细观察,发现该女子坐在大桥栏杆上,面朝河水,两腿悬空,情绪失控,很有可能欲跳河轻生。为防止其作出不可预料举动,派出所民警和巡逻至此交警分三路,由一人从女子左边与其交谈吸引其注意力,其他两组人悄悄从该女子视线反向和身后朝其慢慢靠过去,然后趁其不备,一下将该女子拦腰抱住拖离大桥护栏。在救护过程上,该女子非常激动,扬言不想活了,并拼命挣扎意欲摆脱民警控制,但都被民警及时控制住。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待其情绪稍加平稳后,通过晓之以理的说服,了解该女子名叫谢某,内江隆昌人,因感情纠纷与丈夫发生争执,遂产生跳河轻生的想法,民警在与其交谈中得知了丈夫范某某电话并与之取得联系。
随后,民警将谢某交给赶来派出所的范某某带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