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芦阳派出所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到工作之中。9月13日,我局芦阳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2017年9月8日,我局接到徐某某报警称:在芦阳镇青羌中路52号名诚渔具店,刚发现我店铺里被盗现金2000元左右。接报后,侦查员通过视频侦查研究嫌疑人活动轨迹,经分析研判,认为该起盗窃案应当为本地人作案。随后大量摸排辖区重点人员并走访渔具店周边百姓及广大钓友,发现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曾有盗窃前科,目前正处于缓刑期。9月13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迫于压力向我局投案。
经查:2017年9月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从位于芦山县芦阳镇青羌中路52号的名诚钓具店的厕所窗户进入店内,盗走鱼竿、鱼线、渔网等渔具数件,价值近万元,以及店内收银台内的现金2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