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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试点推行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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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为进一步提升外国人在华生活便利度,方便在旅馆以外住宿的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自2026320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在河北、辽宁、浙江、湖北、广西、重庆、四川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推行住宿登记网上办理服务,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向全国推广。

外国人本人或者留宿人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移民局12367”应用程序、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小程序网上办理住宿登记。为满足不同群体的办事需求,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的线下渠道继续保留。网上办理与到公安机关现场办理的住宿登记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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