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21时许,名山区百丈镇朱坝村发生一起车辆货物自燃事件。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灭火器赶赴现场。由于现场在318国道,过往车辆多、围观群众多,民警联合村干部疏散群众、全力灭火。在阻断火势蔓延后,又安排人员指挥车辆通行,保证了群众安全和道路畅通,降低了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