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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四措施严密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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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召开后,芦山县公安局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迅速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严密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专业职能管控优势,配合乡镇和农业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农业部疾病控制中心充分肯定。

领导重视,迅速响应。芦山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芦山县公安局关于加强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紧急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合理部署,抓好“入口”管控。按照疫病发展的形势,为切断非洲猪瘟疫情蔓延链条,芦山县公安局联合农业局、防疫站、食药监局等组成联合查缉工作队,迅速启动检查卡点,严防疫情发现地生猪流入辖区,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有效;芦山公安局领导率队到各查缉点督导检查防控工作,慰问一线值班值守民警、辅警,有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配合检查,抓好“出口”管控。配合乡镇、农业部门对辖区生猪养殖场特别是辖区21家规模养猪场进行检查,要求所有养猪场不得使用泔水喂猪,并签订《不使用泔水喂猪承诺书》;联合食药监局对辖区猪肉制品商铺开展检查,深入猪肉制品商铺内,对各类猪肉制品的来源、保质期及是否检疫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20余台次,开展疫情防控检查18次。

强化宣传,抓好“知”,提高“支”。芦山县公安局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有关部门和乡镇组成工作组,利用赶场天集中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中,深入农户家中对普通生猪饲养群众、规模养猪场养殖户开展疫病防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微信、QQ、微博转发《芦山县关于严密防控非洲猪瘟的通告》,最大限度扩大防控知晓面;同时,在检查卡点参与执勤的民(辅)警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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