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凌晨2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荥经县严道街道鸿林新城小区后方河边上其朋友要跳河轻生,需要派出所帮助。
民警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在荥经县严道街道荥河路西门处边发现一男子站立在河中,情绪激动,哭声不止。情况紧急!两名民警快速跳入河中,乘男子不备,合力将其带至安全区域。
经询问,男子朱某某(20岁,龙苍沟镇发展村人)因家庭原因,与父母发生矛盾,遂欲轻生。民警了解情况后一边对朱某某进行安抚劝解,一边联系其女友及父母。待朱某某情绪平静后,民警将其交由父母带回家中继续开导,并告知其父母冷静协商处理家庭事务,不要发生过激甚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