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经开区公安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汛期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全力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召集相关部门与辖区危爆物品生产、销售点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动态信息,同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力保发生自然灾害时危爆物品安全无虞。
二、严密排查,消除隐患。对辖区内的3家危爆企业和4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仔细核对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会同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对存储危爆品的库房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细致勘察,保证库房及附属设施达到汛期安全标准。
三、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危爆物品生产单位及销售点负责人,督促涉危单位及销售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依据雨情、汛情科学防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发现问题、隐患或遇到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