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新添镇山河村1组村民切吉某某到新添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将摩托车停放在严道街道新文村5组垃圾箱旁,自己今天下午去看就发现摩托车被“盗”了,请求处理。
民警迅速分析该人员报警警情,当日,派出所民警就在新文村5组采集复核一标三实信息,怎么没有发现该人员停放摩托车?况且该地段正是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视线范围内,光天化日之下,摩托车怎么可能被盗?一连串的问号在民警心中形成。民警详细询问后,切吉某某说出了真相:自己骑摩托车准备到县城,刚行驶到严道街道新文村5组时发现有民警在路边,由于自己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也没有戴头盔,所以便将摩托车放在垃圾房处,自己便搭乘同伴的电瓶车到县城,由于回家太晚,回家时也没有将自己的摩托车骑走,第二天准备去骑摩托车时才发现摩托车不见了。民警根据其提供的地址,通过调查走访,一位家在附近的老人告诉民警,那天他发现有一辆摩托车停放在垃圾箱处,到第二天中午摩托车还没有骑走,摩托车的“龙头”没有锁。由于怕被不法分子骑走,老人便叫儿子将摩托车推到自己家闲置的房屋内。民警查看摩托车,发现正是报警人所称被“盗”车辆,确认无误后,便通知报警人到现场,并当面将摩托车发还给报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