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3日,芦山县召开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巩固年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精神,分析了芦山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经济发展,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系统工程,更是民生、民本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既是监管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实行综合治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制,不仅有利于领导责任、属地化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等责任制的落实,更能从体制、机制、基础、源头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领导。县整治办要参照省、市方案,结合芦山实际,及时调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二是要强化保障。尽快拨付上半年工作经费,同时从本月起每月底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拨付当月工作经费。三是要健全机制。全县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上半年工作,完善制度和各类台帐,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四是要强化督导考核。每月考评结果汇总与年终考评一并纳入全年考核,县政府目督办要会同县整治办对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会议通过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巩固年行动建议,并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各乡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