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相关会议精神,针对全县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特点,宝兴县公安局采取措施,着力提升农村防火能力,全力做实农村消防工作。
一、提高农村消防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乡镇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2015年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上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与全县9个乡镇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建立以乡镇、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化”管理模式,各网络建立健全火灾防范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夯实农村消防群防群治的工作基础。
二、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乡镇消防工作“1123”工程是全县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多发、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大作用。该工程已实施八年,前期为各乡镇配置的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水枪、消防水带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或者不能正常使用。为切实提高全县预防和扑救农村火灾事故的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局及时将补充完善各乡镇消防设施器材的请示上报县委、县政府,已为各乡镇争取约31余万元的经费用于配备完善“1123”工程消防器材。近日,县局根据各乡镇实际,组织民警和消防官兵再次将采购的消防器材分发到各乡镇。
三、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治安、消防、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利用乡镇“赶场日”,以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农村防火常识》等宣传资料,并结合宣传展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预防火灾的常识;同时,利用“1123”工程发放之机,对乡镇、村组干部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消防器材领回后能使用、会保养。民警还从消防基础知识入手,以典型的火灾案例,向群众介绍了农村火灾特点、防范措施,人员疏散逃生方法,使广大群众对农村消防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