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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肇事独自逃 朋友义气顶包同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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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由当事人张某签字时,他后悔不应该顶包肇事人。

近日凌晨,荥天路上李某饮酒驾驶奥迪小车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后,怕被公安机关处罚和方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款,遂与同行的朋友张某商量后,让张某顶包代替李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处置完毕后,在调查过程中,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张某有顶包嫌疑。且大车驾驶人也隐约看到驾驶人好像是一名女性。后通过调查、扩大走访范围后锁定“张某”系顶包肇事人,真实驾驶人李某也迫于政策压力,次日下午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酒驾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张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天全县公安局批准“治安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李某因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下,不仅保险公司不理赔,自己要承担巨额修车费,也把自己和朋友“作”进了拘留所。

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此提醒大家:违法驾车不可取,出事后冒名顶替更不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事皆有痕迹可循,事实证据面前,任你再多狡辩,亦可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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