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芦山县公安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原则,采取“3个+”举措,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力保群众合安全出行。7月20日以来,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60余台次,开展联合摸排行动6次、路面联合整治行动3次,检查各类机动车800余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86起。
一、组织领导+重点摸排。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制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乡镇交管办协同派出所、交警中队集中精力,突出对辖区道路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及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排查,重点做好面包车和驾驶人基本情况信息的梳理和采集,并按照“一车一档”要求,以村为单位完善管理台账。
二、部门联合+集中整治。针对辖区私家车辆存在非法客运的现象,积极与交通路政、运管、乡镇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托国道318线飞仙关、国道351思延连接线、邛芦路、玉溪河等执勤卡点,采取错时上岗、点线面结合、集中统一行动等方式,结合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非法营运以及涉牌涉证、报废车、逾期未年检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交通路政、运管等部门,在客运站、客货运集散地、旅游风景区等非法营运车辆相对集中的场所设置固定查处点,打击非法营运,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停靠站点,维护客运站场周边及站内正常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各类道路非法营运行为。
三、正面引导+网络宣传。以“夏安”“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对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面对面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言语,通报全国发生的非法运营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告知其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平台,多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营造交通文明、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