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党委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宝兴县局主动作为、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配备专职人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建立了穆坪、灵关两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每个中心配备男女专职人员各1名,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以两个中心辐射全县。
二是配齐办公设备。将中心划分为办公区、培训教育区和档案管理区,分别配备了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尿液检测等设施设备,并通过物理隔离,把办公区自带卫生间作为尿液检测室。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在落实每年2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将两个中心日常运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每年划拨穆坪、灵关两镇各15万元禁毒专项经费,用于专职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工资、考核、日常办公及相关器材、设备采购。
四是强化日常工作。两个中心从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入所开始,即启动吸毒人员管控体系,将其纳入社区戒毒。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对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并依靠乡镇、村组、社区、家庭的力量,落实专人加强帮教工作,通过定期监管、尿检、谈话,切实掌握戒毒人员的活动情况,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戒毒康复管理各环节。目前,全县暂未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肇事肇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