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公安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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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1485”发展战略以及省厅各项决策部署,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坚决打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抢险、扫黑除恶、用电秩序整治、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等系列硬仗,2020年圆满完成了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中秋、国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2020“国际熊猫城”雅安第38届元旦环城赛跑、万人赏月颂中秋等重大节日安保维稳任务,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市5个(占全市在运行派出所的9%)派出所被评为全省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全省获奖占比最高的市(州)。
雅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本级)
2、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雅安市森林公安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6900.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共增加14927.83万元,增长35.57%。主要变动原因是:
1、增加了每年智慧公安项目支出
2、2019年大部分项目的付款时间延后至2020年
3、2020年森林公安纳入我局决算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354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46.66万元,占73.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4.42万元,占4.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32.56万元,占22.2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33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3.97万元,占33.68%;项目支出22123万元,占66.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407.9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共增加11097.8万元,增长31.43%。主要变动原因是:
1、增加了每年智慧公安项目支出
2、2019年大部分项目的付款时间延后至2020年
3、2020年森林公安纳入我局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95.79万元,增长49.60%。主要变动原因是:
1、增加了每年智慧公安项目支出
2、2019年大部分项目的付款时间延后至2020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5166.60万元,占92.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0.73万元,占2.62%;卫生健康支出(类)423.48万元,占1.56%;城乡社区支出(类)150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类)188.88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类)483.38万元,占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132.48万元,完成预算85.3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766.69万元,完成预算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07.28万元,完成预算6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部分项目还未验收结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768.40万元,完成预算5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款项于2021年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51.58万元,完成预算9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4.74万元,完成预算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8.64万元,完成预算9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有部分退休人员。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项目款项于2021年支付。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7.45万元,完成预算9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结转次年使用。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款于2021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2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2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1.37万元,完成预算9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42万元,占9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占1.6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至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的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42万元,完成预算99.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7.96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入3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1.9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预付1辆公务用车50%款,其中:轿车1辆、金额27.07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4.92万元,预付载客汽车1辆、金额29.94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勤务执法等。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0辆,其中:轿车59辆、越野车23辆、载客汽车15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49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勤务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完成预算6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2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2020疫情原因接待人数减少。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6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厅、各地市(州)公安局来雅调研学习接待费支出4.9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64.42万元。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0.22万元,比2019年减少653.9万元,减少31.5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交警支队一、二、三大队纳入我局决算,后与市财政局对接后,一二三大队经费由雨城区财政局保障,2020年交警支队决算中未纳入三个大队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2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通用装备、专用装备购置,各类资产运行维护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0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勤务用车96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业技术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转移支付资金5个项目(“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公安禁毒专项经费”“城区红绿灯维护”、“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我局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发挥了资金效益。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公安禁毒专项经费”“城区红绿灯维护”、“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7万元,执行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法各家单位的工作开展,又避免了资金浪费。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中运维的设备已在网运行十年,设备老化,已不符合运维条件,急需对核心设备进行更换。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老化的核心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2、“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万元,执行数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的素质,有效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交通信号灯设备老化严重,故障率居高不下,地下管网堵塞,排查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故障率高、老化严重的交通信号灯设备更新换代。
3、“公安禁毒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禁毒工作的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禁毒意识的提升和毒品犯罪的增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打击毒品犯罪。
4、“城区红绿灯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对城区36个路口红绿灯系统、14块交通诱导屏及指挥中心软件屏平台进行了运维,确保设备平时的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建设单位为市政公司,交警支队作为项目维护单位,在2017及2018年的服务中未对运维公司进行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市财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运维公司进行考核。
5、“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8.2663万元,执行数为348.26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效率,简化了办事群众的办理流程。
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17 | 执行数: | 2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7 | 其中-财政拨款: | 21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政法各家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传输链路联通率达到99.95% | 传输链路联通达到99.95%以上,通过1个项目实施,同时满足五家政法单位运维服务需求,避免各家单位各自为政,造成资金浪费,有效提高政法各家单位运维效率,实现资金利用的效益最大化。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 | 及时足额支付 | 及时足额支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指标 | 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及时响应,及时修复 | 及时响应,及时修复 |
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4 | 执行数: | 94 | |
其中-财政拨款: | 94 | 其中-财政拨款: | 94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出行秩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市民道路素质 | 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的素质,有效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对公安工作的促进作用 | 通过信息化建设,改善交通环境,降低交通事故率 | 全面促进公安工作开展 | |
效益指标 | 生态指标 | 无环境污染等问题 | 无问题 | 无问题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 好 | 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 好 | 好 |
禁毒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禁毒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 | 执行数: | 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其中-财政拨款: | 6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积极履行禁毒职能、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各项工作 | 全市公安在禁毒宣传、缉毒破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明显提升,二是在全市范围营造出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处吸毒人员数量 | 150人次 | 207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禁毒专项经费 | 60万元 | 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社区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 | ≥80%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对公安工作的促进作用 | 加大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力度,促进公安工作 | 全面促进公安工作开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对社会稳定的促进作用 | 加大吸毒、贩毒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 加大吸毒、贩毒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 好 | 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 好 | 好 | |
城区红绿灯维护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区红绿灯维护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0 | 执行数: | 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 | 其中-财政拨款: | 9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城区36个路口红绿灯系统、14块交通诱导屏及指挥中心软件屏平台进行了运维,确保设备平时的正常运转 | 所有设备均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城区红绿灯维护 | 90万元 | 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生态指标 | 无环境污染等问题 | 无问题 | 无问题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 好 | 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 好 | 好 |
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 | |||||
预算单位 |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8.2663 | 执行数: | 348.26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8.2663 | 其中-财政拨款: | 348.266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积极履行车管所日常信息化运维服务,配合车管所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 | 较好的完成了车管所日常的信息化运维服务,保障了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了车驾管监管业务正常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 0次 | 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 0次 | 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 0次 | 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影响信息中心运维故障指标 | 0次 | 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影响动力系统运维故障指标 | 0次 | 0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对公安交管车管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作用 | 促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 | 较好配合车管所完成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实施 | ||
效益指标 | 社会指标 | 对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实推进作用 | 促进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地实施见成效 | 较好配合车管所完成了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落地实施见成效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 好 | 好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公安禁毒专项经费”“城区红绿灯维护”、“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公安局市本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雅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本级)
2、四川省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雅安市森林公安局
(二)机构职能。
雅安市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公安局现有政法编制417人,年末实有408人,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2人,离休2人,遗属8人。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8311.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收入15393.29万元,占84.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599.7万元,占3.28%;卫生健康(类)收入401.93万元,占2.2%;住房保障(类)收入483.38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类)收入148.38万元,占0.81%;城乡社区(类)收入1114.42万元,占6.09%;节能环保(类)收入20万元,占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收入150万元,占0.8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8096.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5166.60万元,占89.57%;农林水(类)支出188.88万元,占0.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0.73万元,占2.54%;卫生健康(类)支出423.48万元,占1.52%;住房保障(类)支出483.38万元,占1.73%;城乡社区(类)支出1114.42万元,占3.97%。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针对部门预算资金,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并按照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整体绩效高,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我局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但仍存在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1、公安办案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使用捉襟见肘。近年来,公安办案开支急剧增加,2019年我局较上年的业务办案经费增幅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办案证据要求更高,办案时间跨度更大,使办案成本开支增加很大;二是随着犯罪嫌疑人流动性的增加,尤其是公安部、省、市督办的大、要案,跨境、跨省的案件,需要到外省取证或抓捕犯罪嫌疑人,由于办案费的提标、以及物价上升等各种原因,导致办案开支快速增加;三是对办案现场勘查要求的提高、物证保全要求的提高,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的采集、对犯罪嫌疑人身体检查费用等办案开支增长较快。我局只有通过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来弥补办案经费。
2、科技强警专项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但因财力等多方面原因,我局科技强警装备不足,制约了工作可持续性发展,装备和技术手段的配备直接影响到全市公安工作,市局大部分设备、系统的建设是全市公安机关共享的项目,这些项目投入大,没有专门资金来源,经费十分紧张。且专项经费中装备经费所占比重小,保障不足,无法在短期内投入较多的经费,改善科技装备,故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市财政局加大对我局科技强警等项目的预算保障,以切实支撑项目实现预定目标。
2、建议市财政局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市情况及国内形势,逐年有所上升,可适当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使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雅安”服务。
3、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尤其是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使绩效管理渗透到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事前干预优于事后检查。
4、建议市财政局组织深入全面的绩效管理培训,提高部门对绩效管理政策的掌握程度,同时利用事务所等专业力量,结合各系统业务实际提供政策指导,细化考核要求,真正提升部门绩效管理能力,避免绩效工作流于纸面。
雅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9 |
目标完成 | 10 | 9 | ||
编制标准 | 10 | 9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8 | |
动态调整 | 10 | 8 | ||
执行进度 | 10 | 7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9 | |
违规记录 | 10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4 | 3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4 | 3 | |
自评公开 | 4 | 3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3 | |
应用反馈 | 4 | 3 | ||
总分 | 84 |
附件2
政法网络租用及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雅安市公安局,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及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雅安市政法信息中心设备及软件维护和政法三级网传输链路租用服务项目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作为业主,经市政府审批立项的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完全按照《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雅安市公安局财务报销规范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雅安市政法信息中心设备及软件维护和政法三级网传输链路租用服务项目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作为业主,经市政府审批立项的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216.56万元,中标金额为195.1万元,服务期限为2019年7月-2022年7月。项目资金纳入每年市财政预算,每年项目服务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费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主要运维内容包括对市政法信息中心、区县政法信息中心、市级各政法部门在政法共建共享项目中采购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开展维保服务,派驻4名运维人员为市级各家政法单位实施驻场服务,同时租用市政法信息中心至市级各政法部门裸光纤5条,市政法信息中心至各县政法信息中心1000M传输电路9条,市综治中心至市公安局裸光纤2条。
项目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故障处理效率、运服务管理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运营商提供的传输链路联通率进行考核,联通率要达到99.9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验收合格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由市公安局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195.1万元,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0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9月已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2020年度运维费已于2020年9月支付165.3万元,余款29.8万元于2020年12月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作为业主,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政法五家单位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9-2020年的服务内容,经专家审验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政法共建共享项目的延续,通过1个项目实施,同时满足五家政法单位运维服务需求,避免各家单位各自为政,造成资金浪费,有效提高政法各家单位运维效率,实现资金利用的效益最大化。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政法各家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工作需求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既保障了政法各家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又极大的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是一个非常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中运维的设备已在网运行十年,设备老化,已不符合运维条件,急需对核心设备进行更换。
(三)相关建议
建议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尽快更换老旧设备,确保政法各家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闯红灯抓拍与红绿灯系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雅安市公安局,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及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1年11月,市委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同意了我局和市住建局“关于雨城区主城区红绿灯联网系统及抓拍系统升级改造换代的请示”。2014年8月,市政府同意了市财政关于解决雅安市雨城区闯红灯抓拍及红绿灯联网系统二期扩容项目租赁经费处理建议的请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资金由我局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完全按照《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雅安市公安局财务报销规范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项目设备租赁和杆体租赁合同周期为三年,网络线路租赁合同周期为五年,三年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系统设备租赁到期后的相关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杆体产权归乙方所有。同时合同中约定:期满无异议,合同继续履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主要包括闯红灯抓拍和红绿灯联网系统的建设,红绿灯联网技术以及售后服务,网络线路建设,维护等工作,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协议的要求进行建设;甲方在项目建设中给乙方提供便利,负责路面开挖、道路施工等协调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验收合格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由市公安局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设备维护费66.66万元/年,杆体及网络租赁费27.63万元/年,已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0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年初已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2020年度运维费已于2020年12月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牵头,交警支队具体负责,通过政府租用方式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由市公安局和成都之维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电信雅安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交警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9-2020年的服务内容,经专家审验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是城市建设道路设施设备的关系民生的工程项目,红绿灯灯控设施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的素质,有效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政法各家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工作需求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既保障了政法各家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又极大的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是一个非常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信号灯智慧化、智能化程度是当前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推进,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也是建设的重要一环,利用先进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可以实现交叉口、路段交通流的有效管理、高效管控,最终实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目的。适应我市发展规划的新形势,满足城市发展交通管理的需求,我局交警支队陆续开展了“电子警察”、超速卡口、大货车管控等系统建设,利用交通信息化的技术和成果,有效提升了路网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2、原来建设的设备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交通管理工作
由于建设年代已久,交通信号灯设备老化严重,且技术落后,故障率居高不下,地下管网堵塞,排查困难。部分T型路口,机动车信号灯安装高度过低,不符合现行GB 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安装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原有红绿灯安装位置已不满足渠化要求,城区现有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急需进行升级改造。2011年陆续建设的60套电子警察、16套超速卡口、13套大货车管控系统,系统至今已建设9年之久,设备老化严重。特别是无智慧化功能和与智慧平台相融合升级。原有电警设备主要以闯红灯违法抓拍为主,对其他违法行为,如闯禁令、违法变道、逆行、压线、违法左转/右转等违法行为的抓拍功能较弱或没有,不具备AI功能。
3、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有的灯控设备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现有的经费无法满足升级维护和保障接入的运行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之精神,我局交警支队对已建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等系统进行了梳理,提出对46个路口的红绿灯进行改造,疏通地下管网;对8个T字路口红绿灯升级改造,更换原有杆件,进行标准化打造;对金凤街等2个已渠化改造的路口进行红绿灯改造与迁移。在原有红绿灯杆件上加装流量采集相机,获取实时、全面、准确的道路交通信息。对60套电警设备、16套超速卡口与13套大货车管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采用现下先进的生态电警卡口抓拍单元,实现AI智能化的同时,避免光污染。
(三)相关建议
1、今后的合作协议根据城区发展和设备增减、动态调整所需升级改造及运维费。
2、根据前期的市场调研,近期大兴、草坝及重要乡镇同省、县主干线将继续接入运行。我局交警支队对城区信号灯建设以及后期的运维服务做出初步概算,预估投资1920万元,建议在整合一期二期的基础上,由交警支队形成具体方案后报市财政局批复后组织落实。
禁毒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局统筹“禁毒专项经费”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以及禁毒装备采购,具体使用部门为禁毒支队。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09】32号)明确提出了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实施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由四川省财政厅于2014年6月10日转发的川财行【2014】77号文件)管理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产生的各项支出及购买禁毒装备产生的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初专项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公安机关禁毒专项经费用于公安机关禁毒人民战争产生的各项支出及购买禁毒装备产生的费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0年初,根据禁毒专项经费的金额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等指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执行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前期设定的目标,期末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禁毒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分两次直接拨付到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列入2020年年初预算。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0年1月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完全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挤占,无截留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雅安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禁毒专项经费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统筹管理、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用于公安机关禁毒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根据部门提供的票据核定是否应纳入禁毒专项经费支付,超出部分资金由市公安局自行筹措解决。
(三)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使用过程中,由禁毒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由我局警务保障支队对禁毒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禁毒支队同时对资金余额进行核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禁毒补助经费到位60元,实际执行60万元,支持公安机关查处吸毒人员207人,标准化禁毒宣传阵地覆盖率达到90%,社区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达到90%,社会秩序持续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整治成效持续巩固、毒情形势保持向好的阶段性成效。
五、评论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雅安隶属四川西部地区,本级财政收入少,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用好该笔资金,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为禁毒人民斗争做出应有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毒情形势的加剧,禁毒专项经费缺口逐渐加大,而我市可用财力总额小,可调控能力差,扣除刚性支出外,用于维稳的财力有限,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税收支矛盾更突出,对公安工作的经费支持保障压力进一步增加。
(三)相关建议。
市财政增加禁毒补助资金支持力度。
城区红绿灯维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区红绿灯信号控制建设由住建局作为业主负责实施。2016年10月,我局启动“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绿灯信号控制和诱导屏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合计450万,服务年限5年(90万/年),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运维内容包括对城区36个路口红绿灯系统、14块交通诱导屏及指挥中心软件屏平台。
项目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故障处理效率、运服务管理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运营商提供的传输链路联通率进行考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89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9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维护费用采用按年支付的方式,即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维护费90%,第二年第一个月支付上年维护余款的10%和本年维护余款的90%。
本合同于2016年12月1日签订,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我局已经支付完成2020年的维护款项8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牵头,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警察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6-2019年的服务内容,经日常考核后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城区红绿灯的正常运行,避免了因天气原因造成的红绿灯功能瘫痪,不仅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城区红绿灯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交警工作需求和市民交通出行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即保障了城区红绿灯正常运行,道路交通通畅,又极大的规范了市民交通出行的行为,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个非常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1.雨城区路口红绿灯建设业主单位为市政公司,项目建设完成之后,由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做为项目的维护单位。项目在招标和供应商响应时要求履行39个路口红绿灯控制、配套抓拍单元和14块交通诱导屏系统的前端设备及指挥中心后端软件平台的运维服务。在2017年、2018年的运维服务中,交警支队均未完全严格按照条款约定 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2019年,根据市财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支队对川通服的月考核结果,扣除质保金14840.00元。
2.项目招标时间为2016年11月,合同签订年限为5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路口39套红绿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3.合同付款方式按照90%和10%的方式进行支付,不利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考核。
(三)相关建议
因城市规模扩张,草坝、大兴等乡镇日趋城市化,配套的交通设施设备投入使用,红绿灯数量急剧增加,运维服务未能落实。建议由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的交安设施设备进行统筹规划。
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车辆管理所信息化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的,信息中心、动力系统,以上四个系统的十年期购买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捌拾贰万陆任陆佰叁拾元整,即RMB¥34826630.00元,其中:¥33596630.00元为十年技术服务费,¥1230000.00元为建筑服务费用,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服务期限内:软、硬件设备设施的设备及安装平台软件、存储、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系统升级费、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后的维修、更换。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台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因甲方要求在原招标果购清单的基础上 ,增加服外的设备种类、软件系统,设备数量的情况除外)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次运维期限内,项目实施机构将主要对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信息中心、动力系统等各方面运维情况进行考核,中标方需遵循以下考核规则:
1.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2.影响车、驾、管业务监管平台系统,故障超过48 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从第四次开始,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3.影响考试、业务办理云平台系统,故障超过 48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4.影响信息中心,故障超过6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5.影响动力系统,故障超过24小时(每次/每年单独统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1千元罚款,直至系统恢复正常。
6.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系统整体瘫痪、重要数据丢失为系统重大故障,连续5天不能使用,每发生一次采购人每次/每天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2万元罚款,直至当年服务费扣完为止。
7.因中标方施工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对项目实施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的,中标方应在该情况发生一周(7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或项目实施 机构指定的物价部门,鉴定确认的金额赔偿或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规模、次数、时间进行培训,每少一次,采购人每次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5百元罚款。
9.中标方驻地工程师接受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管理,未经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同意,擅自离开三天以上,每次罚款0.5万元/次。
10.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及其他维护费从项目实施机构每年支 付中标方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方另行支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项目自评根据每年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和链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中标金额为348.2663万元/年,已纳入市财政每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财政每年年初预算资金348.2663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1.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方指定账户缴纳置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首次验收合格后服务期限结算起始日起三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2.付款比例:在项目第一年验收合格完成之日起至一年期满。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申请支付支付上年采购费用,每年采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陆拾叁元整(¥3482663.00元,其中123000.00元
为建筑服务费用,3359663.00元为技术服务费用)
3.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作为支付凭证,建筑服务费用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服务费用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每满一年期的服务费应扣除此期间运维考核中考核不合格项的罚款、违约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按照成交供应商申请、考核、支付等流程规范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牵头,通过政府审批立项、需求论证、公开招标、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警察支队定期定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的服务内容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2016-2019年的服务内容,经日常考核后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已通过验收。目前已进入2020年-2021年服务周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提供日常的办公网络运维服务,包含网络、数据、办公硬件故障、软件平台、后备电源、考试系统日常升级维护等,保障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平台、考试和业务办理云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后备电源系统正常运行。每日三次设备巡检,两次定时巡检,分别在当日9时前完成、17时后开始;一次不定时巡检,业务办理期间进行。发生故障及时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故障对业务办理的影响。每日对区县车管所、各检测站、服务站视频接入详细统计,保障监管业务正常开展。能够满足目前车管所对信息化使用及运维需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根据车管所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当前车管工作需求和市民交通出行而实施的,是十分必要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即保障了车管业务正常开展,围绕深化放、管、服的推动,是一个优质的运维服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近期公安部交管局从全国层面推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改革措施和车驾管业务监管手段,更进一步对公安交管车管业务的信息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合同内的软硬件内容将逐渐无法满足需求。
(三)相关建议。
市财政增加车管业务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更好的适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放管服改革措施实施和车驾管业务监管手段的创新。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