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烈日、暴雨交替上线,非机动车安装遮阳棚(伞)违法现象尤为突出。为确保创城工作高标准推进,市局交警支队大力开展法律普及宣传,缓解管理矛盾,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在上路前自觉拆除非机动车违法安装的遮阳棚(伞)。8月13日至今,出动警力260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劝导400余人次,群众守法意识、安全出行意识、全民共治共享意识大幅提升,大部分车主已自觉拆除遮阳棚(伞)。
普之以法。一是于8月13日联合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棚(伞)集中整治的通告》,重申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棚(伞)违法的法律依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八十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二是利用多媒体发动普法宣传。支队一方面通过雅安日报、雅安交警、雅安文明有约等媒体发布《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棚(伞)集中整治的通告》;通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群、交管办工作群等工作群大力推送《通告》;另一方面发动各单位人员通过朋友圈迅速转发,以铺天盖地之势迅速提升法律普及力度。三是多层面,全覆盖普法。支队除利用提示牌、LED显示屏等在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宣传提示外,还走进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维修店铺;走进婚丧嫁娶、各类集会活动等开展法律宣传与普及;并充分发挥网格管理员及两站两员的作用,在商业街、农贸市场、小区、场镇、各主要交通路口等发放、张贴《通告》,开展普法宣传与劝导,将相关法律法规“定点定位”送达。
晓之以理。在《致广大非机动车车主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中,详细阐述了加装遮阳棚(伞)后,遮挡视线,尤其在转弯时后视镜被完全遮挡;车辆的高度和宽度发生了变化,驾驶人掌握不好距离容易发生刮擦;车辆的灵活性变差,遇到恶劣天气,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事故;紧急情况下,极可能变身利器,危及人身安全等危害。并列举案例一一展示,使广大市民认识到遵守法律就是守护自身安全。
动之以情。利用“七进”宣传活动及路面执勤、事故现场等契机,注重警民互动,结合车主实际,用案例展示加装遮阳棚(伞)的危害。通过播放电动车在行驶过程因遮挡视线,转变时与面包车相撞;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打滑摔跤,遮阳棚(伞)柄从车主胸膛穿过等案例视频,与车主共同剖析案例,以不容置疑的事实依据,强烈的视角冲击,让车主深刻认识到加装遮阳棚(伞)存在的严重危害,警醒车主摒弃侥幸心理,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拆除遮阳棚(伞),排除安全隐患。结合目前的创城工作,倡导市民积极宣传,共同参与,共创美丽、和谐、有序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