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汉源县公安局采取“三个到位”举措,进一步加强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一、通知部署到位。汛期来临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涉爆单位对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辖区派出所分管民警上门对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检,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再次组织民警对11家涉爆单位进行隐患检查,督促涉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民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以“四个全面”即全面检查涉爆作业单位、全面检查涉爆物品环节管理、全面开展涉爆重点地区整治、全面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为标准,强化涉爆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民爆安全隐患并督促进行整改;二是在深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强汛期民爆信息掌控力度,将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相结合,安排专管民警每日对涉爆单位上报库存、系统显示剩余库存、民警抽查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民爆物品帐物相符,流向明确、底数清、情况明,形成汛期民爆物品监管动态机制;三是针对汉源县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多处于山区,容易因强降雨引发山体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情况,督促涉爆单位在汛期来临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和防雷设施检测工作,增强对地质灾害的预报、预测、预防能力,全力防范地质灾害可能带来的影响,确保实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的工作目标。
三、隐患排除到位。要求各涉爆单位有重点地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增设警示标牌,充分准备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增强从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救逃生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开展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物资伤亡;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民爆QQ群等平台进行发布,提醒涉爆单位加强值班巡查,全力保障从业人员及涉爆物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