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芦山县局始终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实现群众满意目标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了14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到位。一是领导重视、上下一致。建议提案交办后,县局及时召开分理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各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的思想认识,要求把办理工作作为加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推进。二是精心组织、层层推进。成立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承办部门,做到每件建议提案一名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一个承办部门具体办理、一个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形成了办理工作“纵向抓落实、横向抓协调,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工作方法、沟通协调到位。一是突出“实”字。将建议提案分门别类,逐个提出方案,分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对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提案,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力求详尽、具体地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突出“畅”字。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取电话联系、当面沟通、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及时反馈办理中的问题和进展情况,变被动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有效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三、督导跟踪问效,解决问题到位。一是确保交办工作“有着落”。把人大、政协重点建议提案等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确保及时办结。对一些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采取专门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重答复、轻落实”,兑现对代表、委员的承诺。二是确保督办工作“有成效”。不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随时掌握各个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缓慢的加强协调督促,增强承办部门的时间观念,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