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宝林一行到芦山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芦山县龙门乡、芦阳镇政府,芦山县华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库房、雅都超市、湘邻纺织厂等重点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资料归档、消防设施和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通报了江西“11.24”事故概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李宝林副局长强调:各单位一定要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杜绝麻痹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确保生产安全。
李宝林副局长要求:一是要认真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工作部署要细致到位、监管措施要落实到位。三是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准备,确保安全生产不动摇。四是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台账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