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打赢冬季“蓝天保卫战”,天全县公安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营造天全宜居环境为重点,以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为抓手,努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天全”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突出控尘治理。狠抓货运车载物扬尘抛洒,交警联合交通部门依托道路交通检查服务站、沙坪超限站加大对擅自加高货箱栏板、运送货物不加盖覆盖网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装载煤焦、粉石、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的货运车辆进行拉网排查,重点检查车厢是否封闭严密,车辆篷布是否按规定对货物进行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抛、洒、滴、漏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突出控车管理。一是紧盯矿区工地、沙场运输、在建工地和“黄标车”,督促防范措施落实,确保车辆货物运输规范、安全、环保,有效减少外露、飘洒、扬尘、超载、非法改拼装和随意鸣笛等现象发生,对违规上路的“黄标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查扣,强制报废注销解体。二是依托同鑫机动车检测中心,对经过环保检测站检测合格的车辆进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警配合环保局开展重型柴油客货车违法排污专项整治。三是加大对报废机动车、无牌无证车的路面检查力度,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特别是报废车、营运载客货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按规定处罚并禁止上路行驶。
突出控烧管理。主动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和城管、环保、农业、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行为。各乡镇派出所采取分片包村、重点区域巡逻措施,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等现象,及时通报乡村组,联合开展工作,及时清理,加强教育引导。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结合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制发了《天全县公安局2018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成立了“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快速启动“禁限放”工作,组织6个派出所与治安综合管理大队民警,会同基层干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宣传、巡查工作,目前暂未发现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