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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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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秉承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统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发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政策解读等环节,并慎终如始一以贯之,为更好完成公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圆满完成2020年度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为切实做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和实效,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2020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工作领导体系,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峰同志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安排专职民警从事政务信息公开日常运维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市公安局各部门、各科室、各警种通力合作,不断强化资源整合、落实资金保障、改革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积极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报送标准。年初确定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年末按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绩单,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布年度信息发布情况。

三是全面提速信息公开,全力确保信息时效。市公安局针对公开信息的具体情况,确定信息的公开时限,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市公安局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手续,确保信息流通渠道畅通、内部运转高效、群众申请及时处理。按照相关要求,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规范答复申请人、明确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并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依法及时做好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相关工作。

五是全盘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已于2020年年初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和“督考推”工作,通过加大分值权重,引导全局各部门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牵头,协同市局办公室、网安支队、科通科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网上巡查,一旦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发布有误甚至违规发布的情况,将予以提醒、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同时,着重对信息发布源头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在保护公安工作秘密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以恰当的形式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33 

0 

 366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8 

0 

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693 

-6 

419726 

行政强制

21 

0 

6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个)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4 

666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办理群众来信的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市公安局将秉承一贯优良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的公开,力争更加积极探索、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外省、兄弟市()先进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夯实责任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加载。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实效。深入落实《雅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积极推动政务“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完善“三联动”机制,(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督导市公安局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规定的要公开的事项内容和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三是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水平。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网站公开内容。加强学习,使我们的信息网站内容丰富多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需报告的事项。

 

雅安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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