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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守好你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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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具有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会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片区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4、利用亲情诱骗。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近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此类机构多设在商业闹市区,多选择高档写字楼等,门面豪华,一般有工商等级的合法身份,其名称和业务多余金融密切相关。
市民朋友需对以下情况保持警惕: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许诺炒高收益率;
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5、在发放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及所谓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等,用以证明获得了国家支持;
6、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进行投资;
7、招揽群参加在宾馆、写字楼、饭店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8、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总之,市民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下免费的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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